根据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黔环办〔2020〕67号)要求,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、项目,生态环境部门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,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,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。现对全市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企业、项目名单(详见附件)进行社会公示。
附件:安顺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
安顺市生态环境局
2020年3月30日
根据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黔环办〔2020〕67号)要求,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、项目,生态环境部门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,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,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。现对全市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企业、项目名单(详见附件)进行社会公示。
附件:安顺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
安顺市生态环境局
2020年3月30日